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鼓励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字〔2016〕27号)和《中国海洋大学图书情报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图书情报研究基金项目。
一、申报范围
1.凡我校在岗工作,从事图书情报工作与研究的教师、图书馆工作人员、院系资料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主持项目能力和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职工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鼓励优秀创新团队建设。
2.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国家、省、部、市及学校等)立项的项目(含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获批2021、2022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本年度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3.此前已获立项尚未结题或当年资金支付进度低于学校要求的,不可申报2023年度项目。
二、选题要求
资助项目方向:
1.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2.高校图书馆新技术的应用;
3.高校图书馆服务功能拓展与水平提升;
4.国内外馆际协作与资源共享;
5.图书情报领域其他研究热点。
申请人自行选择研究对象、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研究对象和问题须明确,文字表述须清晰。
三、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资助额度按需申请,原则上不高于3万元。申报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支持5项左右。
2.获批立项后,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不得随意改动。研究内容须与图书情报工作相关,其中研究论文所发刊物,须为图书情报专业期刊或本科高校学报类以上级别刊物。
3.项目立项后将于当年底或次年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时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软件、专著等形式的成果。
4.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图书情报研究基金申请书》(详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于2022年11月14日11:00前报送图书馆,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012015@ouc.edu.cn。
咨询电话:66782975胡老师
报送地址:崂山校区图书馆A203;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6782642
中国海洋大学图书情报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小组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国海洋大学图书情报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字〔2016〕27号)(详见科技处网站http://211.64.142.67/kjc/detail.asp?cat=A00100003&id=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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